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根据审计整改要求,科技处拟集中组织对到期或延期的校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进行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题清理范围
达到结题年限且未结题的校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含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科研创新团队、产业化培育项目、服务地方专项和一般专项等。待结题项目清单已单发至各二级学院。
二、结题要求
1.在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均应提交结题报告,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2.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备案。
3.超过项目执行期限且本次未申请结题或延期的项目,原则上将予以中止并收回项目经费。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保质保量做好结题工作。
2.请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责任书,填写《商洛学院科学与技术研究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按要求整理结题支撑材料(一式三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胶装)。
结题支撑材料装订顺序:结题报告+项目责任书(原件在科技处办公室)+成果引用证明(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必须有)+项目研究成果(英文论文须包括收录证明和全文,中文论文须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
3.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4.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30日前统一提交结题情况汇总表、结题材料和延期申请表至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