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科诚函〔2025〕31号)《商洛学院2025年科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行为,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7日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全员科研诚信警示教育
各院(部)要围绕中省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文件(附件1)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通报》等内容,从科研诚信政策、科研失信行为认定、科研失信行为处理等方面,对科研人员进行全面宣讲。
各院(部)要将科研诚信警示教育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同时在科研人员职级晋升、各类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以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实现对科研人员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全覆盖。
2.严格开展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
各院(部)要组织科研人员对照《科研人员论文及项目自查表》(附件3),对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和目前开展的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针对科研项目开展经费规范使用专项检查,重点审核预算执行进度与支出合理性,具体涵盖设备采购、差旅报销等关键环节,确保全流程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等违规行为。针对科研论文重点对2025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研论文逐篇对照检查,科研论文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全面检视论文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发表过程、作者署名、科研项目标注等情况。
各院(部)在开展科研项目及科研论文自查自纠工作中,一旦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规范行为或具有违规风险的,需立即启动处理程序。依据违规情节轻重,对于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项和限制项目申报等惩戒;对已发表或投稿的科研论文,应及时采取勘误、撤稿等对应措施,确保依法依规完成全面整改。
此外,各院(部)需建立科研诚信案件台账,详细记录科研人员报告时间、违规具体事项等信息,台账需经院(部)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表格密封后妥善留存备查,为后续监督检查与追溯提供依据。
三、相关要求
1.科技自强自立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开展诚信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是筑牢科研诚信底线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完成诚信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专项活动任务。
2.请各理工院(部)安排专人填写《科研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4),科研秘书老师于2025年7月8日前以正式公函形式将附件2和附件4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石强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