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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5年02月24日 09时28分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商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到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商科函〔2025〕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截止2024年12月底,按合同约定到期的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附件5)。

    二、结题验收方式

    1.项目结题验收将采取集中召开现场验收会、负责人汇报以及审查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需准备5-8分钟的汇报PPT(主要围绕研究背景、研究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或下一步计划、经费支出情况等方面)以及结题验收材料。

    2.请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2日前通过“商洛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113.201.112.167:8001/login)”填写提交验收申请表。

    三、结题验收材料的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撰写总结报告和申请表,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整理验收申请表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总结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经费决算表中有实际支出的科目,需要填写备注说明,实际支出为“0”的科目,备注说明填“无”。经费决算表中的实际支出数据,须经财务处审核、签字和盖章。

    4.验收申请表中的成果附件要求: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且标注项目资助号,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等;外文附全文+检索证明等;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验收申请表装订顺序为验收申请表、总结报告、项目合同书、经费决算表、研究成果附件。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的,请于2025年4月2日前提交项目延迟验收申请,纳入下年度统一验收。本次验收工作结束后,对逾期6个月以上无理由未参与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将纳入科研失信名单管理,不得再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报送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2日前提交验收申请表1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验收证书提交时间随后另行通知),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答辩PPT发送至46926275@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双奇

                                                                                                         科技处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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