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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年12月14日 10时51分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凡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详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科研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三、资助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至2020121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如申报本年度商洛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项目: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各院(部)专项项目申报总数请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20%以内,聘用在行政岗位人员按从事学科归入所在院(部)申报。由各院(部)负责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特别说明:参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在下一年度学校将暂停结题率低的院(部)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本年度省教育厅明确规定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60%的学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

    (三)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上报。

    (四)网络申报时间

    服务地方专项、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截至20211518:00

    专项科研项目(含青年创新团队)截至18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2021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必须明确以下内容:专项科研项目结题要求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一篇核心)以上、提交研究报告1份;人文社科基地项目申报金额为3.0万元,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方向要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结题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提交研究报告1份;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金额为5.0万元,申请材料中要有明确的基本技术指标、参数,结题要求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论文2篇。

    (二)申报材料中涉及查新、合同签订等事宜的申请人,请提前安排好相关事宜,以避免准备不足而影响项目申报。

    (三)申报材料接收时间:

    1202012281200前科技处接收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各院(部)要将申报、评审情况(含评审专家名单)连同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报送申报工作总结的,不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2.通过学校评审的专项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21171200前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报科技处审查。

    (四)请各院(部)、团队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严格把好形式审查关,按相关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特别是重点实验室和哲社基地务必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确保今后该类项目的申报不受影响。

    (五)项目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科技处通知(科技处网站:http://kyc.slxy.edu.cn/;科技在线QQ群:161589929)。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话:0914-2363189

    教育厅项目申报表格链接:http://kygl.sneducloud.com/(见页面右下角)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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