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2018〕38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技新星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月以后出生);
(四)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两名)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通过本通知所附链接查询并下载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申报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请符合条件者于2018年4月16日12时前将《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需刻录光盘)报送科技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何念武联系,电话:2363189
附: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www.sninfo.gov.cn:8083/
教育厅通知链接:http://www.snedu.gov.cn/
科 技 处
2018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