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责任书的通知
各位教育厅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签订201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计划合同书(责任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3年度项目责任书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材料的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一天,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时将材料交至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陕教技[2013]14号和15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期研究成果以及参与人等内容签订项目《责任书》,不得私自改变参与人的先后顺序以及删减或添加参与人。
2.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自然科学专项和人文社科专项)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科研处概不接收单面打印的责任书。
3.项目责任书中经费预算请按照申请书中经费预算开支,不包括配套经费。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附件2:商洛学院2013年教育厅项目计划简表(含预期成果及参与人)
科 研 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