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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商洛市农村居民消费能力的实证研究》简介
    2015年05月06日 16时31分  

     

      经济与管理学院张红霞副教授主持的陕西省社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关于商洛市农村居民消费能力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1Z070),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本项目由张红霞、田建华、张孝存、张晓虎、贾长安、刘龙龙、刘福明、余劲、王征兵9位同志合作完成。

      一、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深入,虽然出口在拉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这种依赖外贸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够稳定和持续。同样,投资需求如果不能真正转化为现实的有效消费需求的情况下,其拉动经济增长的地位就会一落千丈。因此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必将成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的强劲动力,农村市场将为消费开辟广阔天地。尤其是在目前国际经济形势恶化的背景下,本项目的研究价值和意义更为重要。在为持续有效增加贫困山区农民收入提供有益借鉴的同时,也为破解贫困山区的“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做出可行地探索。期望本研究在贫困山区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能为政府部门全面而不是孤立、长远而不是短期、创造性而不是模仿性地考虑本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有所帮助。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商洛市农村消费水平现状一是农村消费率低且呈下降趋势;二是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层次远低于城镇居民;三是商洛农村消费水平低于全省及全国平均水平。究其原因,一是农民收入水平长期偏低抑制了消费的扩大;二是传统的消费心理及储蓄目标抑制了农村消费的扩大,“小富即安、温饱知足、量入为出、聚财预后”等传统消费观念,是导致商洛市农村居民家庭压低消费倾向的主要心理因素;三是农村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不完善,制约了农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适销对路的消费品货源不足;另一方面,农村消费市场不健全,市场份额日渐萎缩。

      针对商洛市农村居民消费的现状和原因,项目组提出了扩大商洛市农村消费需求的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落实惠农政策,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按照《商洛市2008-2012年农民增收规划》,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每年增长500元,到2012年达到4000元以上。农业特色产业收入、农民工资性收入分别要占到农民收入的60%30%以上。收入水平决定消费水平,农民收入是影响消费的最直接因素,其消费结构和各种需求都随收入的变化而变化。只有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提高农民的购买能力,才能有效地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因此,必须切实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使农民放心生产、安心消费。

      二是开发适应农村消费需求的产品,完善农村消费市场。倡导工商企业在产品研发上,立足于农村提供适宜产品,积极做好配套服务,特别是耐用品消费配套服务,这是扩大农村耐用品消费需求的关键所在。

      三是完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居民即期消费。保险制度在保障农民权利的同时,使其消费得以释放,刺激消费非常有效,而且借这个机会,可以促进社会公平。

      四是努力发展新型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要积极开发农村旅游、文化、健身等服务性消费,进一步巩固消费增长的好势头,培育有效、持续、大面积的消费热点,为农村市场开辟更多的消费领域,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三、研究的学术(应用)价值

      本研究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商洛在扩大农村消费方面的探索,说明农村消费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途径,也是贫困山区的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通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最终为农业稳定、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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