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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4年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4年02月28日 17时26分  

    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商市

    监函〔2024〕3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生态循环种养

    殖、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态资源改善、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农村人居

    环境改善和治理、农村文化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

    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

    技服务、数据处理、网络安全、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其他创新模式等方面标准。

    (三)社会治理领域。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服务、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标准。

    二、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六)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

    问题的;

    (七)仅限于所在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的;

    (八)申报项目主导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九)未形成一定的申报标准草案的或标准草案创新性不强的;

    (十)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

    《申报书》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交至科技处。

    (二)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后起草地方标准草案,2024年3月25日前将地方标准草案

    一式3份(胶装成册)交至科技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石强联系

                                                                                       科技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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