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名额
本次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我校可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项、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项,最终申报将由省教育厅负责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三、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系统:本次申报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申报,申请书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材料报送:请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项目”的老师,于10月12日18:00点前将纸质申请书(系统导出)一式3份交至科技处。
科技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