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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16时20分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精神,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请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五、研究期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详细申报公告(链接:http://www.npopss-cn.gov.cn/)及相关附件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及申报数据代码表)。

    八、请按照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认真填报申报书,并按此前通知要求以院(部)为单位于2021225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何念武邮箱(hnw721@126.com),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上报的项目并向拟推荐上报的各负责人反馈修改意见。

    九、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315日之前的,或在3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一、请务必使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公告中统一的《申请书》(2019版)及《课题论证活页》,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另外,按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材料受理要求,请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各位老师务必于2021381700前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六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交到科技处办公室。

    在项目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科技在线QQ群(161589929)、科技处网站或OA系统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15009147816

    附全规办通知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20112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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