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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16时17分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0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报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方式填写,申报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21115202132016,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不受职称、学位限制(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需有两名相同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必须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有申报意向人员与科技处联系账号注册事宜。

    2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律在线填写、提交,依托单位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注意把握系统开关时间(2021115-202132016)。

    3.申请人应根据基金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8.申报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院(部)务必于202131212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交科技处办公室,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在项目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商洛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服务QQ群(1077117128)、科技处网站或OA系统通知。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7.项目负责人不晚于2021228日前在线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于311日前将纸质结题材料(A4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到科技处办公室,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后连同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21113前提交依托单位进行审核确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话:0914-2363189 手机:15009147816

    科技在线QQ群:161589929

    商洛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服务QQ群:1077117128

      科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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