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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12月19日 10时11分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8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报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方式填写,申报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19115201931223,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不受职称、学位限制(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需有两名相同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必须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有申报意向人员与所在院(部)分管科研院长联系分配系统(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律在线填写、提交,请注意把握系统开关时间(2019115-201931223)。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别项目管理办法。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需提前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包括经费分配使用预算等),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中说明。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8.申报相关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院(部)务必于201931417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交科技处办公室,无纸化申请试点类别项目暂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在项目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科技在线QQ群、科技处网站或OA系统通知。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四)项目负责人请于2019226前将结题材料交到科技处办公室。

    三、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19111前提交依托单位进行确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话:0914-2363189 手机:15009147816

    科技在线QQ群:161589929

      科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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