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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12时10分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请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研究期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详细申报公告(链接:http://www.npopss-cn.gov.cn/)及相关附件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论证活页及申报数据代码表)。  

    五、请按照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认真填报申报书,并按此前通知要求以部门为单位于2018225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科技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nw721@126.com邮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各项目负责人反馈修改意见。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七、请务必使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公告中统一的《申请书》(2018版)及《课题活页》,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另外,按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材料受理要求,请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各位老师务必于2018311700前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六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交到科技处办公室。  

    在项目申报期间,请随时关注科技在线QQ群、科技处网站或OA系统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何念武  

      话:0914-2363189   手机:15009147816

    科技在线QQ群:161589929

         

         

                  

                    2017     12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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